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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桦控股有限公司
Shuanghua Holdings Limited
投资者关系
公司管治
董事明白于管理及内部监控程序中融入良好企业管治元素的重要性,以达致有效地问责。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规定,本公司已遵照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规定设立审核委员会,并委任一名合资格会计师监督本公司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以确保遵守香港上市规则。
本公司已设立企业管治制度。
本公司坚持认为董事会应由均等数目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以使董事会具有鲜明的独立部分,从而有效作出独立判断。本公司亦坚持认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具备足够资格和人数,以令彼等的意见具有影响力。独立非执行董事概无从事任何业务或有其他关系,以至对其独立判断造成重大干扰。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1年6月8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书面指定其职权范围。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审核及批准本集团的财务申报程序及内部监控系统。审核委员会现有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斌辉先生、郭滢女士及陈礼璠先生。何斌辉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1年6月8日成立薪酬委员会,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载的企业管治常规守则书面指定其职权范围。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检讨及厘定应付予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福利条款、花红及其他报酬。薪酬委员会的现有成员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斌辉先生、郭滢女士及陈礼璠先生。郭滢女士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于2011年6月8日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已书面指定其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委任董事及处理董事会的继任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何斌辉先生、郭滢女士及陈礼璠先生。陈礼璠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